⭕台北處境查經班
時間:2025.9.8(一)晚7:00 地點:濟南教會 B1
查經進度:士師記21
為便雅憫支族人找妻子
21:1 以色列人民在米斯巴集合的時候曾經向上主發誓說:「我們絕不把女兒嫁給便雅憫人。」21:2 現在,以色列人民到伯特利,坐在上帝面前直到晚上,大聲哀哭說:
21:3 「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啊,怎麼會有這種事發生呢?為什麼以色列會少了便雅憫這支族呢?」
21:4 第二天清早,人民起來,在那裡築一座祭壇,獻上燒化祭和平安祭。
21:5 他們問:「以色列各支族中,有哪些人沒到米斯巴上主面前集合的?」(他們曾經發誓:沒到米斯巴去的人要被處死。)
21:6 以色列人民為使他們的同胞便雅憫人面臨絕種而後悔,說:「今天以色列缺了一支族,
21:7 我們要怎樣為剩下的便雅憫人找妻子呢?我們已經向上主發誓不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
21:8 他們查問以色列各支族中有哪些人沒到米斯巴集合,結果發現基列的雅比人沒有一個來參加聚會;
21:9 軍隊點名的時候,沒有一個雅比人在那裡。
21:10 於是會眾派出一萬兩千名勇士,命令他們:「到雅比去,把那裡的人殺掉,連婦女帶孩童統統殺光。
21:11 要殺死所有的男人,也殺光所有已經結婚的女人。」
21:12 他們在雅比人當中找到四百名年輕的處女,把她們帶到迦南的示羅營地。
21:13 然後,全體會眾打發人去見那些在臨門巖的便雅憫人,表示願意講和。
21:14 便雅憫人回來後,其他以色列人把倖免於難的雅比女子給他們,可是還不夠。
21:15 人民為便雅憫人難過,因為上主使以色列眾支族中有了缺口。
21:16 會眾的長老說:「便雅憫支族沒有女人了,我們該怎樣為那些剩下的人找妻子呢?
21:17 以色列十二支族絕不可殘缺;我們一定要想辦法保存便雅憫支族。
21:18 可是我們又不能讓他們娶我們的女兒,因為我們已經發誓詛咒那把女兒嫁給便雅憫的人。」
21:19 後來,他們想:「一年一度在示羅有上主的節期;這年會快到了。」(示羅在伯特利北邊,利波拿南邊,伯特利和示劍之間大路的東邊。)
21:20 他們對便雅憫人說:「你們到葡萄園躲起來,
21:21 注意看。當示羅的女孩子在年會中出來跳舞時,你們就從葡萄園出來,一人搶一個作妻子,帶她回便雅憫地區去。
21:22 如果他們的父兄來找你們爭論,你們可以對他們說:『請准許我們娶她們吧!因為我們並不是從戰場上搶她們來作妻子的;也不是你們把她們嫁給我們的。因此,罪不在你們。』」
21:23 便雅憫人就照著辦。他們從在示羅跳舞的女孩子當中各找一個作妻子,帶著離開。他們回到自己的土地,重建城鎮,定居在那裡。
21:24 同時,其他以色列人也離去,各回自己的支族、家族,和土地去了。
21:25 那時期,以色列還沒有君王;人人隨自己的意思行事。
根據《士師記》第20章設計的處境查經法問題,以「觀看—判斷—行動」(See-Judge-Act)三步驟為框架,幫助小組深入經文,反思信仰,並採取行動。
一、觀看(See)—觀察經文內容
目的:先忠實地進入經文世界,看到經文中人所做的事與處境。
以色列人為什麼要為便雅憫支派哀哭?他們採取了哪些方式來解決「便雅憫快要絕族」的危機?
你在這段經文中看見了哪些矛盾?例如:他們一方面起誓不可將女兒給便雅憫人,另一方面又不願讓一個支派消失。
觀察故事中不同群體的角色:長老、便雅憫人、示羅的女子,他們在這段事件裡各自的處境是什麼?
這一章的結尾(21:25「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如何幫助我們理解這個故事的意義?
二、判斷(Judge)—省思與信仰判斷
目的:進入神學與倫理反思,衡量經文的深層意義。
以色列人採取的「解決辦法」合理嗎?為什麼聖經要把這樣混亂甚至殘忍的故事記錄下來?
這章如何顯出「沒有王」的後果?你覺得作者是否在暗示以色列需要一位公義的王?
這段經文挑戰我們對「人自以為敬虔的行動」與「神眼中的公義」之間的分別:以色列人「守誓」是否真的合乎神的心意?
從耶穌基督的角度來看(祂是真正的王),這段經文的亂象如何顯明人類社會若沒有神掌權就陷入混亂?
三、行動(Act)—應用與實踐
目的:將經文帶入現實生活,活出信仰。
今天我們在教會或群體中,有沒有時候像以色列人一樣「守住形式的宗教規條」,卻傷害了人?
在面對社會或教會的衝突時,我們如何避免「任意而行」,而是尋求基督作王來帶領?
有哪些具體的行動,可以幫助我們的群體避免陷入「貌似敬虔卻充滿暴力或不義」的情境?
你個人或小組能否具體想到一個行動,去活出「基督作王」的信仰見證,例如:尋求和解、保護弱小、推動群體的公義?
《士師記》21章不只是歷史事件的記錄,更像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沒有神掌權時人類社會的混亂。透過「觀看—判斷—行動」的框架,小組能先看清故事的張力,再用信仰來判斷,最後在生活中回應基督作王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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