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波阿斯又請來城裏的十位地方長老,也叫他們在那裏坐下。大家都坐定了,
4:3 他對那個至親說:「拿娥美從摩押回來了,她要賣我們親族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4 我想你應該知道這件事。如果你要買回,當著在座的長老們面前買;如果不要,請說清楚,因為你有優先權,然後才輪到我。」 那個人說:「我要買回。」
4:5 波阿斯說:「好吧,如果你向拿娥美買那塊地,你也應該娶(「娶」:希伯來文為「買」。)那位摩押的寡婦路得;這樣,那塊地才會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
4:6 那個人回答:「這樣的話,我放棄買回這塊地的權利;就是我買了,我自己的孩子也不能繼承。你買吧,我不買了。」
4:7 那個時候,以色列人買賣財產有一種慣例:就是賣方要脫下鞋子給買方。他們用這種方法表示買賣已經成交。
4:8 所以,當那個人對波阿斯說:「你買吧!」他就脫下自己的鞋子給波阿斯( 「給波阿斯」是根據一古譯本,希伯來文沒有這幾個字。)。
4:9 波阿斯對那些長老和所有在場的人說:「今天你們都是證人;我已經向拿娥美買了以利米勒和他兒子基連、瑪倫所有的家產。
4:10 除此以外,瑪倫的遺孀─摩押人路得也成為我的妻子。這樣,所有的產業就可以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並且,他家族的名也將繼續存留在本鄉和本族中。今天,你們都是這事的證人。」
4:11 長老們和其他的人都說:「是的,我們是證人。願上主使你的妻子生養眾多,像蕾潔和麗亞給雅各生很多子女。願你在以法他族中富有,在伯利恆有聲望。
4:12 願上主藉這年輕的女子給你後代,使你的家像猶大跟塔瑪生的兒子─法勒斯的家一樣昌盛。」
波阿斯和他的後代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上主賜福給她,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城裏的婦女們對拿娥美說:「讚美上主!他今天給了你一個至親來照顧你。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有聲望。
4:15 你的媳婦愛你;她為你所做的,比七個兒子所做的還多。現在她給你生了一個孫子;這孫子將帶給你新的活力,使你安享晚年。」
4:16 拿娥美接過這孩子,緊抱著他,撫養他( 「撫養他」或譯「收養他」。)。
4:17 鄰居的婦女給這孩子取名俄備得。她們爭相告訴每一個人,說:「拿娥美得了一個兒子啦!」 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耶西就是大衛王的父親。
4:18 從法勒斯到大衛的家譜是這樣的:法勒斯、希斯崙、蘭、亞米拿達、拿順、撒門、波阿斯、俄備得、耶西、大衛。
4:19 併於上節
4:20 併於上節
4:21 併於上節
4:22 併於上節
處境查經班20210222
第一組 文珊、KJ、叔安、俊廷、任浩、Savi、百銓、迪安、軒豪、擎天、昆穎、小孟、至涵、登亦、乃欣
第二組 秋蟾、Ray、春生、友全、世鴻、斌洲、怡政、麗禾、毓婷
第一題
l 大衛王的族譜
l 城門口、十個長老
l 路得最後消失了
l V.13-22 是否是多餘的?
l 波阿斯是否有其他的妻子?
l 路得記被鑲嵌到國族論述
l 波阿斯娶路得需要正當性
l V5-6 利未婚姻制度
第二題、第三題
l 波阿斯一開始凸顯了賣土地的問題,後來又提出了娶路得的提議,讓這個人改變心意
l 波阿斯的母親就是異族人、並且是娼妓,所以波阿斯可能對異族通婚有更開放的態度
l 波阿斯本來應該要娶拿俄美,但是拿俄美已經不能生了,所以波阿斯要娶路得
l 波阿斯代表上主的恩典
綜合討論
l 波阿斯喜歡路得,所以想盡辦法要成全一個美麗的結局
l 波阿斯相對於這個親族,他願意盡責任,所以他比較願意照顧親族。波阿斯娶路得也不會得到土地,所以波阿斯是想要盡義務。
l 為何以利米勒沒有在大衛家譜上?
l 路得記是抗議文學,抗議以斯拉、尼希米的血統純正、禁止異族通婚措施
l 拉結、利亞代表的是北國傳統,大衛代表的是南國的傳統,這個小說要鋪陳的是南北國都有這樣的措施
l 波阿斯被記載在大衛的家譜中,顯示打破了家族傳承的傳統
l V13這裡沒有記載路得何時懷孕,上主賜福,不管是婚前或婚後
l 我認為現在婚姻不用太在意是否有婚前同居或婚前性行為,牧師都應該順服
l V13 是否經文暗示結婚之後才會蒙上帝祝福?
l V13 娶: 經文在說波阿斯有守約、盡到照顧的責任,強調一種commitment,彼此是有承諾的,所以上帝祝福這個家庭
l 伊斯蘭教什葉派接受試婚的作法
l 人類歷史上很多的婚姻是一種經濟問題。一個寡婦在異地沒有任何支持,她要如何生存? 婚姻中有經濟問題也有愛、承諾的問題。
l 路得被工具化,替拿俄美生孩子
l 現在年輕人很多都把孩子丟給父母親帶,以現代社會的結構來看,不需要這麼嚴謹
l V17 拿俄美很開心得了一個孩子
l 為何俄備得的名字是三姑六婆、鄰居的婦女取的?
l 國族論述本來就會壓抑女性,但是異族女子成為拯救的媒介卻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故事點
l 路得記是以女性為主體來敘述。國族論述對我來說,認同是最重要的,打破血統純正的迷思,以價值觀來凝聚大家的認同。我也期待基督長老教會從這個角度去宣教。
l 經典的呈現都是從本位主義的角度去呈現,但我們要透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
l V6 你贖吧,我不贖回—以色列人很強調救贖史,這裡的贖回也有救贖的意思。這裡確實是有國族論述的思想,你認為國族是建立在血統上還是認同? 我們讀聖經是看表面或是看深入的細節? 女人雖然沒有說話,但是仍然在說話。
l 路得記在解構中也建構了一些東西。路得記強調愛也強調承諾、委身。路得記解構了狹隘的血統主義、民族主義,也可以思考我們在一起可以做些甚麼。
l 波阿斯懂行銷手法
黃春生牧師報告: 進入大齋節期,讓我們紀念身旁的受苦難的朋友。做自我懺悔、反省禱告或者禁食。
《路得記》第4章記錄
時間:2021年02月22日(一)7:00pm 協調者:陳文珊、蔡丁貴
出席成員:文珊、丁貴、春生、怡政、世鴻、迪安、友全、秋蟾、擎天、軒豪、斌洲、任浩、至涵、昆潁、乃欣、Savi、叔安、俊廷、KJ、麗禾、小孟、登亦
新聖詩587首:《我口毋知明日會怎樣》
第二組:秋蟾、Ray、春生、友全、世鴻、斌洲、怡政、麗禾、毓婷
一、你在這處經文中看到哪些人事時地物,這些對理解波阿斯安排娶路得的過程,具有什麼意義?你覺得經文有哪些地方敘述不夠清楚,或令人疑惑的地方?
1. 建議閱讀本章的方法:將自己投射到文本情境當中:男性想像自己為波阿斯,女性想像自己為路得。
2. 慣例:脫鞋子。賣土地的是波阿斯,但是土地是拿娥美的。因此,可推測應該是繼承權優先的問題(4節)。
3. 土地是共有的,不是私有財產權。原因:農作物生產,為了供給整個猶太社群所需,每一吋都不能浪費。因此,遇到有荒蕪沒耕種的土地,必須趕快處理,才發展出經文當中的習俗慣例。
4. 土地請求權是一年,波阿斯也可以不管,但他仍出手。
5. 波阿斯為人贖地,等於是做白工、為人做工。目的在於,幫以利米勒留下後代。
6. 波阿斯生的俄備得,在土地和家族上仍屬於以利米勒,但在血脈上則歸於波阿斯。
7. 此處的家譜屬於《歷代志》這一系統(《馬太福音》當中所敘述的家譜也屬於這一系統),另一支家譜則屬於《申命記》。兩種家譜的記載方式並存於聖經當中,顯示聖經當中有多元的傳統和觀點。
8. (11節)蕾潔和麗亞兩姊妹,想要表達的意思是:生養眾多。(12節)塔瑪作為外族人,則顯示上帝對於外族的祝福。
二、經文並沒有提到拿娥美要賣以利米勒的地。波阿斯在設局說謊嗎?如果是,他的動機何在?如果不是,他在做什麼事,還有哪些經文支持這樣的看法?
三、後來,波阿斯說自己現在要不單要買以利米勒的地,連基連和瑪倫的,他全部都要從拿娥美買下。你覺得這意味著什麼?從買地到買死人的妻,這樣的轉變使得近親從願意買地,轉為不願意買
地,原因何在?
(二、三兩題性質相同,合併討論)
1. 波阿斯當然沒有說謊,因為按照當地習俗慣例,理當如此做。然而,波阿斯可能早已設計好這個局。(陰謀論)
2. 波阿斯具有「說服的修辭術」(rhetoric of persuation):先問土地,再問娶路得之事。讓那位無名的首位繼承順位的親戚知難而退。這顯示,波阿斯善用人類心理效應,進行言詞說服。
3. 波阿斯此舉,很可能是路得文本作者的刻意安排。因為在實況上,那個至親很有可能早已經知道大致的情況。
4. (創38章)猶大和塔瑪是亂倫(雖然在當時的情境下並不算),在此處卻受到地方長老們的祝福。
5. 波阿斯的行動顯示,他在主張一件事:享受權利(土地繼承權的優先性),也必須盡義務(照顧遺孀路得)。
6. 在《路得記》第4章中,拿娥美沒有出現在文本中。很可能拿娥美早已和波阿斯串通好了。經文根據可能在前一章當中,拿娥美對路得說的話:「路得,你不要急,等著看這件事的發展。波阿斯今天不辦妥這事是不會休息的。」(路3:18)據此,可以推測,拿娥美可能是整個事件背後的影舞者。
7. 拿娥美心裡知道波阿斯的為人,故她可以推測波阿斯接下來的舉動。
8. 路得是外來者,來此人生地不熟,且是寡婦。因此,她不可能預先設計波阿斯。路得的寡婦裝扮,在當時很容易辨認,路得到波阿斯的田地去拾穗時,很容易被波阿斯辨認出來。
9. 在文本當中,作者有太多事情沒有記載下來,他可能預設讀者都知道那些沒有用文字記錄的事情。
10. 兩位女性(&拿娥美)在男性主導的社會當中,為了爭取生存權而使用了一些手段。表面上看起來很怪,但這卻顯示弱勢者追求生存的必要性。必須予以理解,不宜多加批判。
11. 《路得記》是抗議文學,因此,在家譜中將波阿斯寫入大衛的家系,這是為了突顯對當時尼希米所主導的整個猶太社群當中的「排外的民族主義」的強烈批判和抗議,抗議這種方針的不人道。
四、經文敘述眾民和長老都作見證,並祝願了三件事。首先,這位摩押女子路得可以像蕾潔和麗亞;其次,波阿斯可以亨通並得名聲,最後他可以得後裔,如同塔瑪生了法勒斯的家。這顯示在以色列的社會中,如何理解婚姻性與婚姻與生殖的關係,以及家庭同社會地位維擊有什麼結構上的關連性?
1. (創38章)塔瑪生了雙胞胎,但這裡只提到法勒斯,主要原因在於,要強調大衛的家系。
2. 《路得記》第4章對於蕾潔和麗亞的引用,主要目的是呈現,生養眾多,得到神的祝福。
3. 蕾潔和麗亞代表的是北國以色列的觀點,試圖強調:不應過份南國猶大的傳統。至於猶大和塔瑪則是南國猶大的傳統。這裡同時引用南國和北國兩國的例子來祝福,顯示作者有意表達:應該多元並重。作者目的在批判尼希米所主導的南國「錫安主義」。另外,我們可以思考,在《創世記》的傳統當中,猶太人的祖先接納各種背景來源的人。
4. 在古代猶太社會當中,婚姻不只有性的成分,同時還包含了求生存與群體生活的內容。
5. 在作者的文字當中,仍表達了將婚姻、性和生殖之間的連結關係。這顯示作者隱藏在背後的意識型態。
6. 此處作者對於婚姻的理念,強調的應該是奉獻(commitment)。
7. 從歷史的角度看,結婚大多數時候是經濟功能,也有很多時候結婚同時具備經濟和愛情的性質在其中。不管如何,我們都可以思考:婚姻到底是基於什麼作為基礎?我們可以把婚姻視為一種上帝的「共同恩典」(common grace)。
五、經文的末了,在這樣的重組家庭關係中,路得生了孩子。但經文却轉而敘述婦女恭喜拿娥美,和合本說,她後來作了孩子的養母,並且形容路得愛慕著拿娥美,你覺得這有沒有亂了倫常?透過這場婚姻,波阿斯、路得和拿娥美,彼此之間究竟形成了怎樣的親屬關係?
1. 按照當地習俗,波阿斯娶的應該是拿娥美這輩的人,但波阿斯娶路得是娶了子女輩的路得,等同是娶了拿娥美。路得等於被工具化了,但拿娥美當養母也很好。
2. 路得形同是拿娥美的代理孕母。在現代倫理學當中,應該質疑這輩後是否有錢權交易。
3. 按照同志解經的觀點,路得愛慕拿娥美的文字可以視為兩人相戀,但借了波阿斯的種。
六、路得的故事最後被鑲嵌在國族論述中,這顯示了怎麼樣的宗教信仰?對台灣社會的性別、婚姻、生育乃至領養與財產承繼相關的政策,和國家認同帶來什麼反思或提醒?
1. 除了國族論述之外,作者也積極地表達了上帝的拯救臨到路得和拿娥美身上。
2. 打破血緣、血統的包容性的民族主義。這顯示,只要承認上帝的人,有共同信仰和價值基礎的人,就可以構成一個國家。
3. (5節)「贖回」原本是社會經濟上的意義,但我們可以將其看成具有信仰意義的「救贖」。
4. 閱讀聖經,應該更多閱讀其背後的深刻意義。
5. 倘若忘了苦難,就會忘了基督的救贖。路得的經歷也是飽受苦難,但最後得到救贖。
6. 「大齋」期間,重要的是要:祈禱、懺悔、近十和施捨。抵抗物質和慾望最有力的操練就是: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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