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xtual Bible Study in Taiwan, founded Jan. 23, 2017
◎對象:不分宗教信仰、年齡、性別、族群等多元及差異,只要願意敞開對話、追求真理與生命意義者,都歡迎參加。
◎處境查經班@台北全台語:每主日晚上7:00於濟南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後棟交誼廳 02-23217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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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境查經班@高雄:每週五晚上於活躍教會(高雄市鹽埕區五福四路111號)電話洽詢0973 595 552

2021年2月8日 星期一

路得記3@臺北濟南教會

處境查經班@臺北濟南教會
路得記 第3章
時間:2021年2月8日(禮拜一) 19:00 協調者:陳文珊、李信仁
聖詩:435 今咱大家來吟詩 Let us sing the New Year's birth
詞:源《養心神詩》,廈門,中國,1912 。
曲:Henri Abraham César Malan, 瑞士,1827
拿娥美替路得找歸宿
3:1 有一天,拿娥美路得說:「女兒,我必須替你找個丈夫,好使你有個歸宿。
3:2 記得波阿斯是我們的親族嗎?你曾經跟他的女工一起工作。聽我說,今晚他會在禾場上簸麥子。
3:3 你去洗澡,擦點香水,穿上最好的衣服,然後到禾場去。但是不要讓他知道你在那裏,要等他吃完了,喝夠了。
3:4 要看準他躺的地方;他睡著了,你就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他會告訴你該做甚麼。」
3:5 路得回答:「你說甚麼,我就做甚麼。」
3:6 於是,路得到禾場去,照著她婆婆告訴她的做了。
3:7 波阿斯吃完了,喝夠了,心情愉快,就到麥堆旁躺下睡了。路得悄悄地走了過去,掀開被子,躺在他腳邊。
3:8 到了半夜,波阿斯忽然醒了,轉過身來,驚奇地發現有個女人睡在腳邊,
3:9 就問:「你是誰?」 她說:「先生,我是路得,你的婢女。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請你娶我!」
3:10 波阿斯說:「願上主賜福給你!從前你對婆婆忠誠,現在你對已故丈夫的家族更忠誠。你大可以去找個年輕人,不管他有錢沒錢,你卻沒有這樣做。
3:11 路得,不要擔心!無論你要求甚麼,我都會替你辦到;城裏的人都知道你是一個賢慧的女子。
3:12 我確是你的至親,對你有義務,但是另有一個人比我更親。
3:13 今晚你就留在這裏,明早,我們看他願不願意對你盡至親的義務。如果他願意,那很好;如果他不願意,我對著永生的上主發誓:我一定盡這個義務。現在你只管躺下,留在這裏,直到天亮。」
3:14 路得就躺在他腳邊。但天還沒亮,人還辨認不出她的時候,她就起來,因為波阿斯不願意人家知道她來過這裏。
3:15 波阿斯對她說:「脫下你的披肩,鋪在這裏。」她照著做了。波阿斯倒了差不多二十公斤的大麥在上面,幫她放在肩膀上,她就回城去了。
3:16 她到家的時候,婆婆問她:「怎麼樣啦?女兒!」 路得就把波阿斯為她所做的一切都告訴婆婆。
3:17 路得說:「他告訴我,不可空手回到你這裏來,所以給了我這麼多麥子。」
3:18 拿娥美對她說:「路得,你不要急,等著看這件事的發展。波阿斯今天不辦妥這事是不會休息的。」


【問題討論】
一、在這處經文中你觀察到哪些人事時地物,有發現哪些語詞、情節,或人物性格,在理解這處經文上是值得注意的,或是,有哪些是經文沒有清楚交代,需要進一步釐清的?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是原文的字譯,但較不白話,現代中文譯本則直譯為「請你娶我!」。 
「那人獨居不好」:「那人自我中心不好」

二、在你看來,你覺得波阿斯、拿娥米和路得這些人物具有怎樣的性格?路得和她的婆婆是否安排了一場仙人跳,設計波阿斯?波阿斯又為何甘願這樣做?當時的社會風俗同意「寡婦內嫁制」,所以波阿斯說有另一位近親可以娶路得,有什麼結構性的因素使得這場聖經罕見描述男女私會的事件會發生?在當時的社會會如何加以評價涉及此事的男性或女性?
收繼婚、利未婚、轉房婚
皇太極已經頒下諭旨:「凡取繼母、伯嬸母、弟侄婦,永行禁止」(《皇清通誌》卷二)
類似台灣:抽豬母稅,又稱抽豬母租,即過繼母系。為女方傳香火。
抽豬母稅,又稱抽豬母租,原指早期閩南舊習,農家將母豬借給他人飼養,直到母豬生小豬時,可取回部分的小豬,當作自己的報酬,後演變成婚姻的台語術語,也是台灣人早期的一種慣例。


為兄弟留後的責任 (申命記25:5-10)
◎這樣的制度,除了以色列人外,赫人、亞述人、印度、非洲、南美都有相似的制度。這個制度主要是要幫死者留後。 

社會照顧制度/有義務/家族內救濟 
拿娥美很熟悉摩西的法律,為了幫助路得這位「外國媳婦」,她想到要運用猶太法律關於「至親」應盡的義務。「至親」的義務在摩西的法律有Levirate marriage(利未婚)「利未拉特婚姻,娶寡嫂制」的規定:「如果有兄弟兩人住在一起,其中一個先死了,沒有留下子嗣,他的遺孀不得再跟族外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如果死者的兄弟不肯娶她,她要到城門口見本城的長老,告訴他們:『先夫的兄弟不肯盡兄弟的義務,替她在以色列中立嗣。』長老們就必須召見那人,跟他商議。如果那兄弟仍然堅持不娶她,她要在長老們面前走上去,脫下那兄弟的一隻鞋子,吐口水在他臉上,宣佈說:『不肯替兄弟立嗣的人該受這種侮辱。』在以色列中,他的家要叫做『被脫鞋之家』。」(申命記25:5-10)
若按照現代的道德價值來看這整段經文,我們會驚訝婆婆拿娥美怎麼要求媳婦做了投懷送抱的事,甚至路得也沒有反對。這是依據「娶寡嫂制」的法律規定,若以色列男子沒有生子就死去,他至近的親屬要娶他的妻子;至近親屬和寡婦所生的長子,要跟從寡婦亡夫的姓氏,並承受寡婦亡夫的遺產,好延續亡夫的家族。我們若瞭解古代猶太人的法律考量之後,就會發現這對古代猶太社會是很重要的,目的是為了要保持社會的平衡,不會產生大地主,或是過於貧窮的乞丐。也可避免因為沒有子嗣,導致家族延續生命的力量和可居住的土地逐漸縮小,而使生產力發生問題。摩西時代立這樣的法律乃是根據人道的考量。在現今的社會,「娶寡嫂制」已經有變通的方式,就是將自己的孩子「過繼」給亡兄。


三、「腳」מַרְגְּלָה 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可當作隱喻,是男性性器官的委婉表達,你覺得這是否意味著他們二人有婚前性行為?如果有,你的理由為何?經文還有哪些地方可以作為佐證?為什麼聖經作者並未加以譴責?如果沒有,你的理由或依據為何?
台諺:「二腳走,三腳勇」。
精神醫學:戀足癖(Foot fetishism)
神經生理學皮質小人(cortical homunculus),性器官源自腳







四、 用這處經文對照現今的社會,你覺得「要找個安身之處,好享福」該是人生的目標嗎?女人要安身享福一定要結婚嗎?你覺得這處經文對於性抱持怎樣的看法,對婚前的性行為、婚姻內的強暴,婚外情,性騷擾,乃至性產業,提供了什麼值得反省的視角?
波阿斯願意負責任,願意照顧社會弱勢者、照顧家族的寡婦。
真實的人性,但願意去實踐「愛人如己」。
性焦慮:財產、家族承繼。


五、你覺得現今的社會對於性/別仍舊有哪些迷思?你知道有哪些人仍被排拒在婚姻或性之外?理想的社會該如何配置性、婚姻與生育的社會資源,可以如何落實性/別正義?
婚姻內的強暴
性產業
避孕藥、保險套
身心障礙者的性需要
基督教倫理學
對性知識的理解
要談性的理解



《路得記》第3章記錄

時間:2021年02月08日(一)7:00pm 協調者:陳文珊、李信仁

協調者:蔡丁貴、黃春生

出席成員:文珊、信仁、春生、丁貴、怡政、柯天力(新)、世鴻、迪安、友全、秋蟾、擎天、軒豪、、斌洲、任浩、吳崢、憲宏、曜境、至涵、錢昆潁(新)



新聖詩435首:《今咱大家來吟詩》(Let us sing the New Year's birth)

(詞:源《養心神詩》,廈門,中國,1912 。曲:Henri Abraham César Malan, 瑞士,1827)



一、在這處經文中你觀察到哪些人事時地物,有發現哪些語詞、情節,或人物性格,在理解這處經文上是值得注意的,或是,有哪些是經文沒有清楚交代,需要進一步釐清的?

1. (7節)「躺在他腳邊」:翻譯的版本有差,和合本較露骨、現代中文譯本較為含蓄。

2. 波阿斯應該已經結婚,但波阿斯想娶路得,荊文中卻完全沒有記載波阿斯之妻的想法。

3. (17-18節)路得拿許多麥子回去,似乎什麼都沒發生。(有發生論)

4. 波阿斯充滿心機。推斷兩人應該有發生關係,故波阿斯以麥子給路得作為遮羞之用。但拿娥美技高一籌,料定波阿斯必定心急想要娶路得,會立刻採取動作。(無發生論)

5. 波阿斯給路得麥子是因為擔心自己瓜田李下。(無發生論)

6. (1節)拿娥美說要幫路得找個好丈夫,並一手策劃兩人發生關係的劇本。

7. (9節)(和合本)「求你用衣襟遮蓋我」VS.(現代中文譯本)「你是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後者似乎較為含蓄。

8. (申命記25:5~10)「為去世的兄弟傳宗接代」。

9. 拿娥美可能不願路得去嫁給另一個親族,鎖定波阿斯希望路得嫁給他,於是一手策劃。

10. (18節)拿娥美很有把握此事會成。

11. 兩種對於波阿斯是否與路得發生性關係的詮釋觀點:「掩蓋論」(有發生論)VS.「清白論」(無發生論)

12. 《路得記》第三章所呈現的幾個人的行動,看似在道德上有問題。然而,為了生存,不必對此多加苛責。對古代人而言,生存是優先的考量。

13. 本章中,路得採取的行動,在當時的文明中,不會有道德的問題。相對地,當時人們主要考量到社會功能(社會救濟)。

14. (12節)波阿斯在心裡其實已經盤算過。他心裡喜歡路得,因此當路得到他腳邊時,他要路得留下。本章經文呈現出更真實的人性,顛覆過去對路得的教條式解讀。

15. (9節)波阿斯問:「你是誰?」人生的啟蒙歷程:從「是什麼?為什麼?怎麼辦?」邁向「你是誰?我是誰?他是誰?」







二、在你看來,你覺得波阿斯、拿娥米和路得這些人物具有怎樣的性格?路得和她的婆婆是否安排了一場仙人跳,設計波阿斯?波阿斯又為何甘願這樣做?當時的社會風俗同意「寡婦內嫁制」,所以波阿斯說有另一位近親可以娶路得,有什麼結構性的因素使得這場聖經罕見描述男女私會的事件會發生?在當時的社會會如何加以評價涉及此事的男性或女性?

1. (神學觀點)波阿斯其實是個受益者,因為在《創世記》裡面上帝說「人單獨不好」。此處顯示,上帝為了路得和波阿斯,採取了特殊的安排。我們無需從「仙人跳」的角度去看這段文字。

2. 《創世記》當中「那人獨居不好」可以更精確地翻譯為「人自我中心不好」。

3. (生物基因觀點)一個外邦人(路得)加上一個本族優秀者(波阿斯)兩者的結合,可以「強壯你的族」。引伸思考:非洲南部有部族,不放棄任何生育的機會。生物和人類的目的,就是要繁衍後代。此外,我們可以跳脫現代人的道德判斷(moral judgement),不要試圖將自己的道德觀強加來解讀這段經文。

4. (社會義務觀點)台灣早期有「抽豬母稅」協助他人家進行生育的習俗。此處記載的經文,也顯示在當時的希伯來民族當中,也有類似的習俗。

5. 《路得記》本書,是為了回應尼希米和以斯拉在當時要求希伯來人和外邦人離婚的純粹種族主義、排外氣氛。這顯示這是一本抗議文學。由此可以學習到,我們要有衝撞當下不合理體制的勇氣,才可以說是符合上帝的心意。

6. 要被批判的應該是路得的堂兄弟,因為他們沒有照顧寡婦。本章隱含批判近親沒有愛心。

7. 一位弟兄分享親身的故事:外公飛機失事過世後,其兄弟照顧遺孀(即該弟兄之母)。因此,弟兄小時候都掃墓都去掃兩個外公的墓。



三、「腳」מַרְגְּלָה 這個字,在希伯來文中可當作隱喻,是男性性器官的委婉表達,你覺得這是否意味著他們二人有婚前性行為?如果有,你的理由為何?經文還有哪些地方可以作為佐證?為什麼聖經作者並未加以譴責?如果沒有,你的理由或依據為何?

1. 《路得記》是具備高度文藝性的作品,因此用比較隱晦的方式表達路得和波阿斯有性關係。(有發生論)

2. (18節)拿娥美說波阿斯若不辦妥此事不會休息。這裡是作者以文字暗示兩人有發生性關係。(有發生論)

3. 倘若波阿斯和路得之間有發生性關係,則路得會比較安心,因為這表示這段婚姻「穩妥了」。然而,這裡應該推斷沒有發生,因為若是發生,波阿斯必須直接娶路得,但波阿斯卻說必須先徵求第一順位的那位親戚的意思。

4. 此處用「意識流」的方式去記載過程,刻意不去重建事實,而是多處用隱喻的文字表達。這種筆法正好允許了至少兩種關於兩人是否發生性關係的解讀。另一方面,這種筆法也比較不會引起爭議。兩種「競爭性的假說」(competitive hypothesis),也代表了兩種「美學」。

5. 從讀者本身的脈絡來看,若只允許一種詮釋(兩人沒發生性關係),則會強化教會內部對於性別霸權的預設立場。因此,應該允許競爭性的假說存在,如此則可以增加教會內部討論的空間,解放人們對於聖經的理解。

6. 在兩種詮釋當中,代表兩種美學,我們無需去預設何者為善、何者為惡。

7. 以「密傳式的/少數人才明白的」(esoteric)的筆法,挑戰主流經文。主要是在當時的環境下,若直接挑戰現有價值觀,會受到政治上的迫害。

8. 台灣俚語「兩腳走,三腳勇」與此處第8節的「腳」有異曲同工之妙。

9. 波阿斯未必是個好人(因為他與路得發生性關係),但他值得肯定,因為他肯照顧寡婦路得。

10. 此處可以深思:在道德和關懷弱者之間,我們內心更看重何種價值。

11. 聖經更多處想要展現的是,真實的人性,因為人無完人。



四、用這處經文對照現今的社會,你覺得「要找個安身之處,好享福」該是人生的目標嗎?女人要安身享福一定要結婚嗎?你覺得這處經文對於性抱持怎樣的看法,對婚前的性行為、婚姻內的強暴,婚外情,性騷擾,乃至性產業,提供了什麼值得反省的視角?

1. 現代社會中有很多反女權的男性,可能有兩種類型:一是曾經被拒絕,遭受到高度挫折和傷害的男性,始終走不出陰影。另一是既得利益者(有權力者,利用權勢對女性展現權威)。

2. 《馬太福音》第1章提到「塔瑪生猶大」,值得玩味,因為是猶大透過亂倫而生的。為什麼聖經會把黑歷史寫進去?顯示聖經作者反映真實,

3. 聖經的不同經卷,有時候會相矛盾和衝突,這也顯示了聖經作者的多元觀點。此外,有時候聖經本身的內容,又會和教會一千多年建立的教會傳統相衝突。

4. 人的中樞神經,處理腳和生殖器的部位是同一處。儘管古人沒有神經科學,但巧合的是,聖經文本對於腳和生殖器用相同的文字表達,與當代神經科學竟如此相似。(可以google搜尋關鍵字:「感覺小人」)
























五、你覺得現今的社會對於性/別仍舊有哪些迷思?你知道有哪些人仍被排拒在婚姻或性之外?理想的社會該如何配置性、婚姻與生育的社會資源,可以如何落實性/別正義?

1. 從人類學觀點來看,人類有「爬蟲腦」,如此才能繁衍後代。然而,在「爬蟲腦」往下又鋪了一層前額葉皮質(prefrontal cortex, PFC),讓人類具備語言認知能力,有想像力,並能進行思維整合。進一步說,社會照顧系統有其必要,否則人類就停留在原始狀態當中。

2. 可以思考,社會救濟系統,要如何以現代的方式去設計。

3. 基督教和現代社會的衝突包含這些議題的衝突觀點:婚前性行為、強暴、性產業等。這些都是基督教倫理學必須回答的問題。

4. 從生物學的觀點思考聖經的許多問題,可以讓我們在「後設」(meta)層次引導我們思考更深的問題:「道德判斷」時常隨著時空背景、文化脈絡和年代,出現很大的變遷。因此,當我們閱讀聖經時,可以先理解當時人的道德觀背後生成的原因,未必要直接用現代眼光去批判。在此之外,我們再進一步用當代處境的眼光去思考,如何將此應用到現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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