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6月1日(週一)19:00 協調者:廖斌洲、邱凱莉
聖詩:新聖詩173 懇求永活主聖神
《約書亞記》第17章【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西瑪拿西支族
17:1 約瑟的長子瑪拿西的後代分到約旦河西岸的部分土地。瑪吉是瑪拿西的長子,是基列的父親,他英勇善戰,因此約旦河東岸的基列和巴珊就給了他。
17:2 約旦河西岸的土地歸給其餘的瑪拿西家族,就是亞比以謝、希勒、亞斯列、示劍、希弗,和示米大。他們是約瑟兒子瑪拿西家族的男丁,是家族長。
17:3 西羅非哈是希弗的兒子,基列的孫子,瑪吉的曾孫,瑪拿西的玄孫;他沒有兒子,只有女兒。她們的名字是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
17:4 她們到祭司以利亞撒、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及首領們面前,說:「上主吩咐摩西給我們一份土地,作為產業,正像給我們的男性親族一樣。」於是,照著上主的命令,她們也跟男性親族一樣分到土地。
17:5 因此,瑪拿西支族,除了約旦河東岸的基列和巴珊以外,另外得到十份,
17:6 因為他的男女後代都分到土地。瑪拿西其餘的後代得到了基列地。
17:7 瑪拿西支族的地界從亞設伸展到示劍東邊的密米他,南邊到隱‧他普亞人住的地方。
17:8 他普亞周圍的土地屬於瑪拿西,但在邊境的他普亞鎮是屬於以法蓮後代。
17:9 瑪拿西支族的地界由那裏往南到加拿河。河南邊的城鎮雖然在瑪拿西境內,但屬於以法蓮。瑪拿西支族的地界沿著河的北邊伸展到地中海。
17:10 以法蓮在南邊;瑪拿西在北邊;地中海是他們西邊的地界。亞設在西北角;以薩迦在東北角。
17:11 瑪拿西支族在以薩迦和亞設境內擁有伯‧善和以伯蓮,以及附近的村莊,還有多珥(就是在海邊的那城)、隱‧多珥、他納,和米吉多,以及這些城鎮附近的村莊。
17:12 但瑪拿西人沒有把那些城裏的居民趕走,因此迦南人仍然住在那地。
17:13 甚至當以色列人強盛的時候,他們也沒有把所有的迦南人趕走,只強迫迦南人替他們做工。
以法蓮和西瑪拿西支族要求更多的土地
17:14 約瑟的後代對約書亞說:「為甚麼你只分配一份土地給我們作產業呢?上主賜福給我們,我們的人數很多啊。」
17:15 約書亞說:「如果你們人數多,嫌以法蓮山區太小,就到比利洗人和利乏音人的森林裏去開墾土地吧。」
17:16 他們說:「對我們來說,那山區還是不夠大,而且住在平原的迦南人,就是在伯‧善和附近村鎮,以及耶斯列谷的人,都擁有鐵車啊。」
17:17 約書亞對以法蓮和西瑪拿西支族的人說:「你們的人口的確很多,也很強大,不應該只擁有一份土地。
17:18 那山區要歸你們,雖然是森林,你們去砍伐,擁有整個地區。迦南人縱然擁有鐵車,勢力強大,你們也能把他們趕出去。」
成員:斌洲、紹綱、友全、春生、擎天、Savi、小孟、嫦美、怡萱、任浩、吳錚、叔安、怡政、秋蟾、浩然、立恩、軒豪、世鴻、迪安、小康
【問題討論】
一、觀察 See
1. 在這章當中,你觀察到了什麼有意思的細節(人、事、時、地、物等)?
l V3-4 有女性名字而且有土地
l V4 這些女性去找宗教領袖跟政治領袖、有聲音
l V6 瑪拿西的男女後代有土地是指哪個系譜?
l 這一章比較沒有紀錄城市的名稱,比較多人名
l V2這裡土地已經分完了是完整的段落,從第三節開始是另一個段落
l 從這章看到兩個支族有抗爭有論述所以得到權益,不像台灣文化很多是不敢據理力爭
l 這兩個支族的論述有三個層次:傳統、道理、人數
l 約書亞屬於以法蓮支派,是北國主要的政治勢力
l 第4節女性引經據典並且在眾人面前施壓,但14節好像是私底下關說。並且第4節女性是從無到有,但14節似乎是有了土地以後要更多
l 約書亞對以法蓮跟西瑪拿西並沒有袒護或者私相授受
l 有一些迦南人是被強迫做工的,有一些迦南人是有資源並且強大的,可能有不同的時空
l 比較14節與4節,可能有不同文獻出現,有以利亞撒是J典,有約書亞是E典。
2. 《約書亞記》13:8至19章當中,花了相當長的篇幅在描述以色列各支派的土地分配問題。從較為宏觀的角度來看,你從這些土地分配的敘述當中觀察到了什麼重點?
l 17章有文本做翻譯為抽籤
l 13章比較是約旦河東,是由摩西分配
l 按照權柄的傳承
l 如果我們把土地當成是一種託付,而不是自己唯一的產業,同時我們也同樣把權柄當作是一種託付,這樣的理解會比較好。這樣子來看以巴問題也會比較有解。原住民族的觀念也是類似。
3. 本章3~6節西羅非哈的女兒也分得土地的敘事,參考《民數記》26:33; 27:1-10; 36:1-12的記載,你觀察到甚麼?
l 民數記記載女性有繼承權但是有條件
l 女性繼承權是在被擄歸回之後才有的
l 這些女性算勇敢
l 聖經承載很多的社會功能,以前宗教領袖如果大家來問意見,必須給出一個答案。民數記的記載很像民法的功能。
l 摩西在當時做了一個很好的決定,為後代立下了一個判例,摩西面對以色列的種種問題還去問上帝(大法官釋憲),開了一扇門。摩西有守住自有的原則並且位女性開了一個判例。
l 摩西遇到問題的時候就去問上帝立了一個榜樣
【舊約底本來源說】 ◎J典(南國):約主前950-850年,南國傳統。主要的大敘事。
◎E典(北國):約主前850-750年,亞哈時代的北國傳統。
◎J-E典編輯:約主前721-650年間,J典與E典被編輯合併。
◎D典(申典):約主前690-630年,希西家時代。執筆者是一群由北國逃亡到南國的人。
◎P典(祭司):約主前520-500年,被擄後的作品。重視少數、受壓迫者。最後插入的小敘事。
◎DH典(申命記歷史學派)學者Martin Noth觀點:被擄歸回後,申命記到列王記下(包括申、民、撒上、撒下、列上、列下)這六卷書。路得記小書等16本。
第一次回歸,主前538年。
第二次回歸,主前458年。
第三次回歸,主前444年。
【摩西五經發展過程】
1)口傳資料零碎流傳:主前1800-1200年
2)口傳資料依主題編纂:主前1200-1000年
3)J典編成:主前950年
4)E典編成:主前850年
5)J-E典編輯合併:主前第八世紀
6)D典編成:主前690年以後
7)P典編成:主前520年以後
8)五經編成:主前400年以後,DH典。
二、判斷 Judge
4. 人類社會的資源有限(財產、土地等等),在人口擴張之後,勢必面臨「資源分配」的問題。於是,「分配的原則」成為各個社會最重要的倫理議題之一。在本章經文當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只一種處理分配的原則。你在這些經文當中,看到了哪些土地分配的原則?在你看來,這些原則對於我們思考現代社會的「分配問題」(土地或財產等),可以有哪些啟發?
l 女性雖然分到土地但是結婚之後還是歸給男性
l 自由戀愛本來就是很現代的事情
l 女性變成土地的人頭戶
l 在當時的年代是考慮群體的關係,為了照顧集體的存活
l 女性如果有土地就不一定要結婚,可能地位也比較高,可以自給自足
l 以前的人就沒有那麼高的自由度跟人權,結婚也是很家族性的問題,土地也是很家族性的問題。自己一個人在當年的時代也很難生存
l 以色列是一個農業文化的社會,沒有土地就沒有辦法生活,所以有禧年的規定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權,等於是一個社會安全網絡
l 我最近翻查祖母的家譜,有很多土地,家譜記載族內有公田跟祠堂需要所有人維護,也不過是一百多年的事情我們才有人權自由這些概念
5. 在《約書亞記》17:14-18的經文當中描繪以法蓮和西瑪拿西主動向約書亞爭取更多土地的對話過程當中,你認為背後所要呈現的是什麼特殊的思考方式?對我們現代人,有何啟發?
l 官二代—以法蓮是血統純正並且跟約書亞是同一系譜,要求更多土地,但約書亞說自己想辦法,所以約書亞拒絕是非常有勇氣的
l 在當時森林的土地並不好開墾,並且與有鐵車的人爭戰是需要付出努力
l 約書亞很公正就是要獎勵勇敢跟付出努力的人。從13章來看也是摩西帶領人民去攻得土地。顯然約瑟的後代過了幾代已經吃完了祖產,所以想要更多土地,心態不夠健康,因此約書亞鼓勵他們去攻下土地,希望持守基本原則就是要有戰功才能分得土地。
l 有一些人想要透過世家獲得更多土地
l 神給以色列人土地是要讓他們有存活的條件,以色列人必須要有堅定的信心才能得到土地
6. 西羅非哈的女兒們主動要求分得土地帶給你什麼啟發?
l 到現在限制女性的框架還是在,女性被要求要拋棄繼承,為了家族和諧的關係
l 通常是爸爸早死,媽媽常常會要求女兒拋棄繼承。通常爸爸會比較疼女兒
l 當時女性主動去爭取土地還是很不簡單的事情
l 即使有律法還是可以去挑戰律法
l 回溯到民數記是一個判例演變成通則
l 在當時處境要求分得土地還是一個很不簡單的行動,即便在當今的社會還是不簡單的事情。現在漸漸大家可以接受女性爭取平權,在當時爭取土地會打破家族的界限。
l 女性有投票權是現代戰爭之後的事情。男性也是。以前只有貴族以及上層階級才有權利,男性公民權也是現代戰爭之後。
l 西羅非哈的女兒是向摩西要求土地但是後來在約書亞才得到土地,女性要求權利卻遇到權力的傳承
三、行動 Act
7.今天的經文給你什麼樣的亮光?從這段經文中啟發你去採取什麼行動?
l 馬來西亞的房子是99年的使用權。很多的國家對於房地產是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的觀念
l 土地的私有化與所有權是很晚近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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