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xtual Bible Study in Taiwan, founded Jan. 23, 2017
◎對象:不分宗教信仰、年齡、性別、族群等多元及差異,只要願意敞開對話、追求真理與生命意義者,都歡迎參加。
◎處境查經班@台北全台語:每主日晚上7:00於濟南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後棟交誼廳 02-23217391
◎處境查經班@台北:每週一晚上6:30於濟南教會(台北市中山南路3號)後棟交誼廳 02-23217391
◎處境查經班@台南:每週六下午2:00於台灣教會公報社台南總店(台南市東區青年路334號)
◎處境查經班@台南六甲:每週五晚上7:30於六甲教會(台南市六甲區建國街150號)
◎處境查經班@高雄:每週五晚上於活躍教會(高雄市鹽埕區五福四路111號)電話洽詢0973 595 552

2021年2月22日 星期一

路得記4@台北濟南教會

處境查經班(路得記第4章)
〔前1小時分組討論,後1小時全組分享〕
時間:2021年2月2日(一)7:00pm 協調者:蔡丁貴/陳文珊
聖詩:587 我口毋知明日會怎樣
路得記第4章
波阿斯娶路得
4:1 波阿斯到了城門口公眾集合的地方,坐在那裏。不久,波阿斯所說的那位以利米勒的至親從那裏經過,波阿斯就喊他的名字說:「請過來這裏坐!」他就過來坐下。
4:2 波阿斯又請來城裏的十位地方長老,也叫他們在那裏坐下。大家都坐定了,
4:3 他對那個至親說:「拿娥美摩押回來了,她要賣我們親族以利米勒的那塊地;
4:4 我想你應該知道這件事。如果你要買回,當著在座的長老們面前買;如果不要,請說清楚,因為你有優先權,然後才輪到我。」 那個人說:「我要買回。」
4:5 波阿斯說:「好吧,如果你向拿娥美買那塊地,你也應該娶(「娶」:希伯來文為「買」。)那位摩押的寡婦路得;這樣,那塊地才會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
4:6 那個人回答:「這樣的話,我放棄買回這塊地的權利;就是我買了,我自己的孩子也不能繼承。你買吧,我不買了。」
4:7 那個時候,以色列人買賣財產有一種慣例:就是賣方要脫下鞋子給買方。他們用這種方法表示買賣已經成交。
4:8 所以,當那個人對波阿斯說:「你買吧!」他就脫下自己的鞋子給波阿斯( 「給波阿斯」是根據一古譯本,希伯來文沒有這幾個字。)。
4:9 波阿斯對那些長老和所有在場的人說:「今天你們都是證人;我已經向拿娥美買了以利米勒和他兒子基連瑪倫所有的家產。
4:10 除此以外,瑪倫的遺孀─摩押路得也成為我的妻子。這樣,所有的產業就可以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並且,他家族的名也將繼續存留在本鄉和本族中。今天,你們都是這事的證人。」
4:11 長老們和其他的人都說:「是的,我們是證人。願上主使你的妻子生養眾多,像蕾潔麗亞雅各生很多子女。願你在以法他族中富有,在伯利恆有聲望。
4:12 願上主藉這年輕的女子給你後代,使你的家像猶大塔瑪生的兒子─法勒斯的家一樣昌盛。」 
波阿斯和他的後代 

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上主賜福給她,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4:14 城裏的婦女們對拿娥美說:「讚美上主!他今天給了你一個至親來照顧你。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有聲望。
4:15 你的媳婦愛你;她為你所做的,比七個兒子所做的還多。現在她給你生了一個孫子;這孫子將帶給你新的活力,使你安享晚年。」
4:16 拿娥美接過這孩子,緊抱著他,撫養他( 「撫養他」或譯「收養他」。)。
4:17 鄰居的婦女給這孩子取名俄備得。她們爭相告訴每一個人,說:「拿娥美得了一個兒子啦!」 俄備得耶西的父親;耶西就是大衛王的父親。
4:18 法勒斯大衛的家譜是這樣的:法勒斯希斯崙亞米拿達拿順撒門波阿斯俄備得耶西大衛
4:19 併於上節
4:20 併於上節
4:21 併於上節
4:22 併於上節


Ray, KK

問題討論
一、你在這處經文中看到哪些人事時地物,這些對理解波阿斯安排娶路得的過程,具有什麼意義?你覺得經文有哪些地方敘述不夠清楚,或令人疑惑的地方?
俄備得,意思是「服事」。


二、經文並沒有提到拿娥美要賣以利米勒的地。波阿斯在設局說謊嗎?如果是,他的動機何在?如果不是,他在做什麼事,還有哪些經文支持這樣的看法?
「你們不可把土地賣斷,因為土地是我的;你們不過像外僑蒙准使用土地罷了。」(利未記25:23)
如果他想要買土地,也必須連帶的「娶」路得過門去,好讓以利米勒的家族因此得以有後代,繼承那塊土地。
不能只想要獲得權利,卻不想盡義務。


三、後來,波阿斯說自己現在要不單要買以利米勒的地,連基連和瑪倫的,他全部都要從拿娥美買下。你覺得這意味著什麼?從買地到買死人的妻,這樣的轉變使得近親從願意買地,轉為不願意買地,原因何在?
至親:肯贖土地,不肯贖路得。


四、經文敘述眾民和長老都作見證,並祝願了三件事。首先,這位摩押女子路得可以像蕾潔和麗亞;其次,波阿斯可以亨通並得名聲,最後他可以得後裔,如同塔瑪生了法勒斯的家。這顯示在以色列的社會中,如何理解婚姻性與婚姻與生殖的關係,以及家庭同社會地位維擊有什麼結構上的關連性?
第一個祝福:北國觀點,蕾潔、麗亞,多子多孫
第二個祝福:南國觀點,大衛與塔瑪,盡諸般的義,照顧貧困、弱勢者
婚前性行為:第三章
婚後性行為:得到祝福的,「上主賜福給她,她就懷孕,生了一個兒子。」(4:13)
「守約」,有盡到照顧的責任

五、經文的末了,在這樣的重組家庭關係中,路得生了孩子。但經文却轉而敘述婦女恭喜拿娥美,和合本說,她後來作了孩子的養母,並且形容路得愛慕著拿娥美,你覺得這有沒有亂了倫常?透過這場婚姻,波阿斯、路得和拿娥美,彼此之間究竟形成了怎樣的親屬關係?
波阿斯與拿娥美同輩,娶了子輩的路得,拿娥美得了一個兒子啦!」(4:17)
城裡的婦女祝福的是拿娥美,而非路得。
婦女神學:路得「被工具化」?代理孕母?
同志神學:「你的媳婦愛你(愛慕你的)」(4:15)「愛」可以翻譯成「情人」。
「命名權」為何在鄰居婦人?

六、路得的故事最後被鑲嵌在國族論述中,這顯示了怎麼樣的宗教信仰?對台灣社會的性別、婚姻、生育乃至領養與財產承繼相關的政策,和國家認同帶來什麼反思或提醒?
抗議文學:贖回。至親說:「你買吧,我不買了」(4:5)和合本翻譯「贖回」。
國族論述:壓抑女性,消失的路得。認同,才能形成國族。
國族應該以「血統」或「認同」來凝聚?「權利」、「義務」
解構「國族論述」:法勒斯(塔瑪所生)俄備得(路得所生)大衛(娶拔示巴)



處境查經班20210222

 

第一組  文珊、KJ、叔安、俊廷、任浩、Savi、百銓、迪安、軒豪、擎天、昆穎、小孟、至涵、登亦、乃欣

第二組  秋蟾、Ray、春生、友全、世鴻、斌洲、怡政、麗禾、毓婷

 

 

第一題

l   大衛王的族譜

l   城門口、十個長老

l   路得最後消失了

l   V.13-22 是否是多餘的?

l   波阿斯是否有其他的妻子?

l   路得記被鑲嵌到國族論述

l   波阿斯娶路得需要正當性

l   V5-6 利未婚姻制度

 

第二題、第三題

l   波阿斯一開始凸顯了賣土地的問題,後來又提出了娶路得的提議,讓這個人改變心意

l   波阿斯的母親就是異族人、並且是娼妓,所以波阿斯可能對異族通婚有更開放的態度

l   波阿斯本來應該要娶拿俄美,但是拿俄美已經不能生了,所以波阿斯要娶路得

l   波阿斯代表上主的恩典

 

綜合討論

l   波阿斯喜歡路得,所以想盡辦法要成全一個美麗的結局

l   波阿斯相對於這個親族,他願意盡責任,所以他比較願意照顧親族。波阿斯娶路得也不會得到土地,所以波阿斯是想要盡義務。

l   為何以利米勒沒有在大衛家譜上?

l   路得記是抗議文學,抗議以斯拉、尼希米的血統純正、禁止異族通婚措施

l   拉結、利亞代表的是北國傳統,大衛代表的是南國的傳統,這個小說要鋪陳的是南北國都有這樣的措施

l   波阿斯被記載在大衛的家譜中,顯示打破了家族傳承的傳統

l   V13這裡沒有記載路得何時懷孕,上主賜福,不管是婚前或婚後

l   我認為現在婚姻不用太在意是否有婚前同居或婚前性行為,牧師都應該順服

l   V13 是否經文暗示結婚之後才會蒙上帝祝福

l   V13 經文在說波阿斯有守約、盡到照顧的責任,強調一種commitment,彼此是有承諾的,所以上帝祝福這個家庭

l   伊斯蘭教什葉派接受試婚的作法

l   人類歷史上很多的婚姻是一種經濟問題。一個寡婦在異地沒有任何支持,她要如何生存婚姻中有經濟問題也有愛、承諾的問題。

l   路得被工具化,替拿俄美生孩子

l   現在年輕人很多都把孩子丟給父母親帶,以現代社會的結構來看,不需要這麼嚴謹

l   V17 拿俄美很開心得了一個孩子

l   為何俄備得的名字是三姑六婆、鄰居的婦女取的?

l   國族論述本來就會壓抑女性,但是異族女子成為拯救的媒介卻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故事點

l   路得記是以女性為主體來敘述。國族論述對我來說,認同是最重要的,打破血統純正的迷思,以價值觀來凝聚大家的認同。我也期待基督長老教會從這個角度去宣教。

l   經典的呈現都是從本位主義的角度去呈現,但我們要透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

l   V6 你贖吧,我不贖回以色列人很強調救贖史,這裡的贖回也有救贖的意思。這裡確實是有國族論述的思想,你認為國族是建立在血統上還是認同我們讀聖經是看表面或是看深入的細節女人雖然沒有說話,但是仍然在說話。

l   路得記在解構中也建構了一些東西。路得記強調愛也強調承諾、委身。路得記解構了狹隘的血統主義、民族主義,也可以思考我們在一起可以做些甚麼。

l   波阿斯懂行銷手法

 

黃春生牧師報告進入大齋節期,讓我們紀念身旁的受苦難的朋友。做自我懺悔、反省禱告或者禁食。

《路得記》第4章記錄

時間:20210222日(一)700pm                協調者:陳文珊、蔡丁貴

 

出席成員:文珊、丁貴、春生、怡政、世鴻、迪安、友全、秋蟾、擎天、軒豪、斌洲、任浩、至涵、昆潁、乃欣、Savi、叔安、俊廷、KJ、麗禾、小孟、登亦

 

新聖詩587首:《我口毋知明日會怎樣》

 

第二組:秋蟾、Ray、春生、友全、世鴻、斌洲、怡政、麗禾、毓婷

 

一、你在這處經文中看到哪些人事時地物,這些對理解波阿斯安排娶路得的過程,具有什麼意義?你覺得經文有哪些地方敘述不夠清楚,或令人疑惑的地方?

1.     建議閱讀本章的方法:將自己投射到文本情境當中:男性想像自己為波阿斯,女性想像自己為路得。

2.     慣例:脫鞋子。賣土地的是波阿斯,但是土地是拿娥美的。因此,可推測應該是繼承權優先的問題(4節)。

3.     土地是共有的,不是私有財產權。原因:農作物生產,為了供給整個猶太社群所需,每一吋都不能浪費。因此,遇到有荒蕪沒耕種的土地,必須趕快處理,才發展出經文當中的習俗慣例。

4.     土地請求權是一年,波阿斯也可以不管,但他仍出手。

5.     波阿斯為人贖地,等於是做白工、為人做工。目的在於,幫以利米勒留下後代。

6.     波阿斯生的俄備得,在土地和家族上仍屬於以利米勒,但在血脈上則歸於波阿斯。

7.     此處的家譜屬於《歷代志》這一系統(《馬太福音》當中所敘述的家譜也屬於這一系統),另一支家譜則屬於《申命記》。兩種家譜的記載方式並存於聖經當中,顯示聖經當中有多元的傳統和觀點。

8.     11節)蕾潔和麗亞兩姊妹,想要表達的意思是:生養眾多。(12節)塔瑪作為外族人,則顯示上帝對於外族的祝福。

 

二、經文並沒有提到拿娥美要賣以利米勒的地。波阿斯在設局說謊嗎?如果是,他的動機何在?如果不是,他在做什麼事,還有哪些經文支持這樣的看法?

三、後來,波阿斯說自己現在要不單要買以利米勒的地,連基連和瑪倫的,他全部都要從拿娥美買下。你覺得這意味著什麼?從買地到買死人的妻,這樣的轉變使得近親從願意買地,轉為不願意買

地,原因何在?

(二、三兩題性質相同,合併討論)

1.     波阿斯當然沒有說謊,因為按照當地習俗慣例,理當如此做。然而,波阿斯可能早已設計好這個局。(陰謀論)

2.     波阿斯具有「說服的修辭術」(rhetoric of persuation):先問土地,再問娶路得之事。讓那位無名的首位繼承順位的親戚知難而退。這顯示,波阿斯善用人類心理效應,進行言詞說服。

3.     波阿斯此舉,很可能是路得文本作者的刻意安排。因為在實況上,那個至親很有可能早已經知道大致的情況。

4.     (創38章)猶大和塔瑪是亂倫(雖然在當時的情境下並不算),在此處卻受到地方長老們的祝福。

5.     波阿斯的行動顯示,他在主張一件事:享受權利(土地繼承權的優先性),也必須盡義務(照顧遺孀路得)。

6.     在《路得記》第4章中,拿娥美沒有出現在文本中。很可能拿娥美早已和波阿斯串通好了。經文根據可能在前一章當中,拿娥美對路得說的話:「路得,你不要急,等著看這件事的發展。波阿斯今天不辦妥這事是不會休息的。」(路318)據此,可以推測,拿娥美可能是整個事件背後的影舞者。

7.     拿娥美心裡知道波阿斯的為人,故她可以推測波阿斯接下來的舉動。

8.     路得是外來者,來此人生地不熟,且是寡婦。因此,她不可能預先設計波阿斯。路得的寡婦裝扮,在當時很容易辨認,路得到波阿斯的田地去拾穗時,很容易被波阿斯辨認出來。

9.     在文本當中,作者有太多事情沒有記載下來,他可能預設讀者都知道那些沒有用文字記錄的事情。

10.  兩位女性(&拿娥美)在男性主導的社會當中,為了爭取生存權而使用了一些手段。表面上看起來很怪,但這卻顯示弱勢者追求生存的必要性。必須予以理解,不宜多加批判。

11.  《路得記》是抗議文學,因此,在家譜中將波阿斯寫入大衛的家系,這是為了突顯對當時尼希米所主導的整個猶太社群當中的「排外的民族主義」的強烈批判和抗議,抗議這種方針的不人道。

 

 

四、經文敘述眾民和長老都作見證,並祝願了三件事。首先,這位摩押女子路得可以像蕾潔和麗亞;其次,波阿斯可以亨通並得名聲,最後他可以得後裔,如同塔瑪生了法勒斯的家。這顯示在以色列的社會中,如何理解婚姻性與婚姻與生殖的關係,以及家庭同社會地位維擊有什麼結構上的關連性?

1.     (創38章)塔瑪生了雙胞胎,但這裡只提到法勒斯,主要原因在於,要強調大衛的家系。

2.     《路得記》第4章對於蕾潔和麗亞的引用,主要目的是呈現,生養眾多,得到神的祝福。

3.     蕾潔和麗亞代表的是北國以色列的觀點,試圖強調:不應過份南國猶大的傳統。至於猶大和塔瑪則是南國猶大的傳統。這裡同時引用南國和北國兩國的例子來祝福,顯示作者有意表達:應該多元並重。作者目的在批判尼希米所主導的南國「錫安主義」。另外,我們可以思考,在《創世記》的傳統當中,猶太人的祖先接納各種背景來源的人。

4.     在古代猶太社會當中,婚姻不只有性的成分,同時還包含了求生存與群體生活的內容。

5.     在作者的文字當中,仍表達了將婚姻、性和生殖之間的連結關係。這顯示作者隱藏在背後的意識型態。

6.     此處作者對於婚姻的理念,強調的應該是奉獻(commitment)。

7.     從歷史的角度看,結婚大多數時候是經濟功能,也有很多時候結婚同時具備經濟和愛情的性質在其中。不管如何,我們都可以思考:婚姻到底是基於什麼作為基礎?我們可以把婚姻視為一種上帝的「共同恩典」(common grace)。

 

 

五、經文的末了,在這樣的重組家庭關係中,路得生了孩子。但經文却轉而敘述婦女恭喜拿娥美,和合本說,她後來作了孩子的養母,並且形容路得愛慕著拿娥美,你覺得這有沒有亂了倫常?透過這場婚姻,波阿斯、路得和拿娥美,彼此之間究竟形成了怎樣的親屬關係?

1.     按照當地習俗,波阿斯娶的應該是拿娥美這輩的人,但波阿斯娶路得是娶了子女輩的路得,等同是娶了拿娥美。路得等於被工具化了,但拿娥美當養母也很好。

2.     路得形同是拿娥美的代理孕母。在現代倫理學當中,應該質疑這輩後是否有錢權交易。

3.     按照同志解經的觀點,路得愛慕拿娥美的文字可以視為兩人相戀,但借了波阿斯的種。

 

六、路得的故事最後被鑲嵌在國族論述中,這顯示了怎麼樣的宗教信仰?對台灣社會的性別、婚姻、生育乃至領養與財產承繼相關的政策,和國家認同帶來什麼反思或提醒?

1.     除了國族論述之外,作者也積極地表達了上帝的拯救臨到路得和拿娥美身上。

2.     打破血緣、血統的包容性的民族主義。這顯示,只要承認上帝的人,有共同信仰和價值基礎的人,就可以構成一個國家。

3.     5節)「贖回」原本是社會經濟上的意義,但我們可以將其看成具有信仰意義的「救贖」。

4.     閱讀聖經,應該更多閱讀其背後的深刻意義。

5.     倘若忘了苦難,就會忘了基督的救贖。路得的經歷也是飽受苦難,但最後得到救贖。

6.     「大齋」期間,重要的是要:祈禱、懺悔、近十和施捨。抵抗物質和慾望最有力的操練就是: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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